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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店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组织机构

2014年12月17日 16:17:46 访问量:319 作者:张得文

营养餐工程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乐都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七里店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组织机构。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为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组织机构成员及主要职责:

 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长:程洪忠(校长)

副组长:俞长田(副校长)杨克志(党支部副书记)

  员:许存辉(总务主任)        范文奎(教导主任)

段大海(学生管理处主任)  赵四珠(纪检监督员)

高春俊(食堂管理员)      申天祥(食堂管理员)

李世林(食堂管理员)      徐小宏(课间加餐管理员)

张得文(伙食报账员)      王永成(九年级部主任)

赵有伟(八年级部主任)    赵以东(七年级部主任)

石中东(小学部主任)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存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学校实施工作具体方案,精心组织,确保“计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2、主要职责: 组长程洪忠同志负总责,全面统筹合理安排落实本校的“计划”实施;调查处理社会反映、举报案件;预防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制定和完善实施工作方案。

 副组长具体负责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

许存辉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具体方案;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健康、营养状况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之有效的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每学期向师生进行宣传不少于三次。

学生管理处经常利用全校大会(升旗、开学典礼及其他形式的集会等)对全体师生进行营养知识教育和宣传推广普及营养餐工作。组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对《中小学营养知识教育读本》进行认真的学习、讨论和研究,并贯彻到对学生和班级的日常管理中去。

教导处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安排一定课时,把营养知识教育列入学生的健康教育课中。

徐小宏、袁家仁同志根据通校生人数和周食谱要求向报账员提供每周营养餐食品采购计划并签字,负责通校生每日营养餐食品的验收、登记及发放,做好台账和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痕迹资料,对食品留样备检。

高春俊、申天祥、李世林、南炳耀同志根据住校生人数和学生食堂食谱向报账员提供食堂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计划并签字,负责住校生每日就餐营养搭配工作,做好台账及痕迹资料,对食堂用餐食品留样备检;负责校内住宿学生每日的开水供应工作。

张得文同志每月提供补助总额根据课间加餐管理员和食堂管理员提供的食品和食品原材料采购计划,与供货商及时联系进行采购;及时统计支出情况,适当调整采购计划,以免出现账目超支或结余过大。根据管理员提供的食品及原材料出库单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统计整理学生伙食、课间加餐账目中的各种表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汇总、上报,结算;负责核实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的统计数据,每月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统计本班通校生、住校生实名和人数并及时上报,负责通校生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及时汇报学生变动情况。用餐后,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二、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验收小组

1、验收小组组成:

  长:俞长田(副校长)

副组长:许存辉(总务主任)

  员:南炳耀   袁家仁   张得文  高春俊   申天祥

        李世林   徐小宏  

2、主要职责:

许存辉同志全面负责,为严格控制配送价,随时调查食品和食品原材料市场价,及时反馈给其他成员。袁家仁、张得文、徐小宏三人负责营养加餐食品的验收,南炳耀、高春俊、申天祥、李世林四人负责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材料的验收。验收人员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及原料的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认真清点与检查。验收人员应拒收不符合卫生要求和价格过高的食品及原料入库,并交由学校处理。

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当场在配送凭单上签字,应对采购食品进行登记,填写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为了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工作,验收人员要索证、索票。并要求验收和台账记录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杜绝采购《食品卫生法》等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原料。

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采购食品。采购粮油、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及其他定型包装食品须向供货方索取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归档备查。

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相关责任。

三、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监督小组

1、监督小组组成:

  长:刘善玺(副校长)

副组长:李文茂(党办主任)  赵四珠(纪检监督员)

  员:王永成   赵有伟    赵以东    石中东   阿拉毛加

2、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学生营养餐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发放、就餐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营养餐食品的质量、数量、供餐单位的服务水平等。

对营养计划补助和住校生补助账目进行监督,有权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核,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监督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账目公示制度实行情况,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确保经费全都用于学生在校营养加餐。

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每学期配合学校对营养加餐管理、学校食堂管理进行评议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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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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