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马永婷同志
为“昆仑英才·教学名师”申报人员的决定
各处室、级部: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昆仑英才”行动计划8项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才字〔2020〕9号)、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昆仑英才”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关注的通知》(青人才字〔2020〕10号)和海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昆仑英才·教学名师”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及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昆仑英才·教学名师”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通过及时通知全体教师、广发动员、教师个人申报、学校遴选等程序,并经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
推荐马永婷同志为“昆仑英才·教学名师”申报人员。
公示期: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2日(3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反映。
中共海东市乐都区七里店学校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