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检测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检测安排的通知

2014年12月31日 10:13:36 访问量:722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教学质量检测安排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级部:

接教育局《关于全区201415学年度第一学期九义阶段质量检测安排的通知》(乐教【2014】100号),现将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检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检测方式:统考,闭卷。

二、统考年级、科目及时间安排:

日期

年级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元月14日

各学校到教育局教研室领取小学试卷

元月16日

各学校到教育局教研室领取初中试卷

元月15日

上午

一年级

9:0010:00

语文

10:3011:30

数学

二年级

9:0010:00

语文

10:3011:30

数学

三年级

9:0010:40

语文

11:0012:30

数学

下午

三年级

14:0015:00

英语

 

 

元月16日

上午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8:3010:10

语文

10:3012:00

数学

下午

14:0015:00

英语

 

 

元月17日

上午

七年级

八年级

8:3010:30

语文

10:5012:30

数学

下午

14:0015:40

英语

16:0018:00

综合

元月18日

上午

八年级

8:3010:10

物理

 

 

元月1921日

阅  卷  复  查  登  分

元月22日

各学校到教育局教研室领取成绩册

三、考务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考试管理制度及考试通知,教导处协同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号告知工作,学生考号以核定的学生考号为准,严禁出现错号、重号等现象,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违纪处理。

2、考前20分钟按要求安排好桌凳及贴号工作,拉开桌距单人单座,桌斗朝前,考前收取学生所带的所有资料。

3、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20分钟赶到考点办公室进行考务训练,否则以违纪处理。

4、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八不准”,不得诱导学生提前离开考场,小学一、二年级监考教师必须合理分配时间逐个念题,不涉及答案情况下解释清题意,不得应付差事,违者以违纪处理。

5、对纵容、帮助考生违纪舞弊、严重败坏教师、教育形象的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要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6、严禁工作人员、监考教师、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严禁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字条等资料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7、试卷收交、装订工作要细致,严禁出现试卷丢失、漏卷、乱卷、露号、倒装、反装等事故,违者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监考安排

1、监考方式:实行学校对调监考,由教育局安排对调学校。对调学校校长担任考点主任。考点学校副校长(教导主任)担任考点副主任。

2、监考教师:每场监考教师2人(本校和对调学校各一人,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所任教班级和年级,对调学校监考教师原则上监考对应年级及学科)。

(三)阅卷安排

1、阅卷方式:集中流水阅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各年级任课教师对调阅卷。

2、阅卷教师:教育局统一从各校抽调。

3、阅卷组织教育局将组织阅卷教师统一阅卷点、统一时间进行阅卷。各校组织阅卷教师于元月19日八点按时到阅卷地点参加阅卷。阅卷安排如下:

阅卷点

批阅年级

巡视人员

桥北学校

一年级语文、数学

季得斌

马福花

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五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城镇学校

二年级语文、数学

刘泽美

张海燕

四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七里店学校

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刘海荣

李天华

徐天军

六中

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张建军

张福善

王秀花

四、其他方面:

1、统考学生数以局基教室提供的学籍人数为准(休学人数、名单不用上报)。

2、务必于元月9日前将电子成绩登分册、纸质成绩登分册(每门学科一式两份)、任课教师库电子稿及纸稿一份上报教育局教研室。

以上表册均按原样制作,一经上报不得修改。学区(校)号必须填写正确,年级、班级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学生记分册的电子稿与纸稿中的人数及学生姓名、学号必须相一致。如造成学校与班级、任课教师的错乱,后果自负。样表可在QQ教研群中下载。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都区七里店学校

                                                              2014年12月31日

编辑:李永强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海东市七里店中学 特此声明。